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直是我省环保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更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知情权,接受人民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政府加大力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和共同改善空气质量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各省公布行政区域内地级以上市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遵循“实事求是,科学评价,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13年9月开始,于每月20日前后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率先发布珠三角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的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月报及排名。发布内容包括公众最关心的细颗粒物(PM2.5)的平均浓度、最大日均浓度、日均浓度达标率和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及排名。珠三角以外城市将于2013年底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要求开展监测,预计从2014年2月开始可发布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和顺德区空气质量状况月报及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