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即法律上所说的“诉讼”,又分为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环境污染民事官司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是为解决环境污染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诉讼活动。当发生环境污染纠纷而不能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赔偿问题时,老百姓可以通过打环境污染民事官司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打环境污染民事官司的步骤:第一,搜集证据。包括污染行为、损害事实以及损失大小等方面的证据。第二,确立被告。等收集了一定证据之后,进行分析,确立被告。第三,选定诉讼法院。应根据损失大小或污染事故发生地等事实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第四,立案。携带准备好的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并缴纳诉讼费,无力缴纳者经法院批准后可以减免或者缓交。第五,做好开庭准备,包括交换证据,如有必要申请鉴定等。第六,参加审理。法院受理后在一定时间内通知开庭,通过审理作出判决。第七,及时上诉。如果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如果超过上诉期未上诉,法院的判决即生效。第八,申请执行。判决生效后,如果污染者不履行判决,可以及时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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