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污申报登记的内容为“排污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及与排污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因此,工厂的生活污水是否进行排污申报登记,主要取决于该部分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是否与工厂的生产和经营有关。例如:一些工厂厂区内的非营业性的供工厂员工走出生产车间直接进行洗浴的冲洗水、专门为职工提供的专业性的保健站的废水、以及一些机械生产企业的洗手水等都属于与生产有关的生产废水。2、排污申报登记的对象为“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一切排污者”。因此,排往市政管网的和没有接市政管网的,无论哪种情况,最终结果都是直接或者间接排向环境,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例如:对排入市政管网、征收了污水处理费且按政策免征排污费的企业,也必须要求其按时申报,依法履行排污申报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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