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问题:生态保护红线与保护地之间是什么关系?有人认为我国保护地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为什么还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
答:首先,生态保护红线是自然保护地制度的补充完善。我国已经建立了自然保护地体系,整体是以保护自然资源、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生态保护红线的功能则不仅仅是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还有重要的功能就是优化空间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体现本地优势和特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很重要的作用就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完善生态安全格局,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促进高质量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变。
第二,从两者之间关系来讲,生态保护红线涵盖绝大部分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中涵盖所有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其他保护地里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更大。
第三,在管理措施上,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度的人为活动,如原住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国家能源资源安全需要的自然资源调查和勘查、依法批准的文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活动、符合各级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和国家确定的重要生态修复工程等。
所以整体上来讲,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更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保护对象更全面,管理更严格,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遏制生态系统退化,维护和提升生态功能具有更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