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9 版名录》中部分行业的管理类别确定条件为“产能或原辅料用量”。(1)产能作为确定条件时。该产能是指实际生产能力,应注意生产能力和生产量的区别,生产能力是能生产多少,生产量是生产了多少,生产量通常小于或者等于生产能力。(2)原辅料用量作为确定条件时。原则上投运满三年的,使用量按照近三年年最大量确定;投运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使用量按投运期间年最大量确定;未投运或者投运不满一年的,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确定。投运日期为排污单位发生实际排污行为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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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产能或原辅料用量如何确定?
答:《2019 版名录》中部分行业的管理类别确定条件为“产能或原辅料用量”。(1)产能作为确定条件时。该产能是指实际生产能力,应注意生产能力和生产量的区别,生产能力是能生产多少,生产量是生产了多少,生产量通常小于或者等于生产能力。(2)原辅料用量作为确定条件时。原则上投运满三年的,使用量按照近三年年最大量确定;投运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使用量按投运期间年最大量确定;未投运或者投运不满一年的,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确定。投运日期为排污单位发生实际排污行为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