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9版名录》中第108类行业是指除1-107外的其他行业,这些行业中应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情形包括:(1)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2)二氧化硫或者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3)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500吨的;(4)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吨,或者总氮年排放量大于10吨,或者总磷年排放量大于0.5吨的;(5)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6)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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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108类行业中应纳入重点管理的情形有哪些?
答:2019版名录》中第108类行业是指除1-107外的其他行业,这些行业中应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情形包括:(1)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2)二氧化硫或者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3)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500吨的;(4)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吨,或者总氮年排放量大于10吨,或者总磷年排放量大于0.5吨的;(5)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6)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