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问题:如果生态环境部门要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企业能否申请查看相关证据,能否要求公开环保执法/监督/判罚的全过程?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十六条第二款关于“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的规定,行政处罚证据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依法不予公开。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办法》相关规定,符合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被处罚对象可以申请听证并在听证会上对行政处罚证据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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