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焚烧、填埋的属于重点管理类别。 由于焚烧和热解工艺存在一定的不同,而名录中未明确热解工艺的管理类别,请问生活垃圾热解项目是否应当参照“焚烧”工艺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纳入重点管理,申领排污许可证呢?
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104项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焚烧、填埋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管理,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处理(除焚烧、填埋以外的)的排污单位实施简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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