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环境保护及行政管理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学环境保护或管理类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有两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3、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并可自行解决住宿;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2月1日(星期一)。
2、地点: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1楼。
3、应聘者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件(含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体检
依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四、录用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录用人员。
五、福利待遇及合同期
1、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享受同等学历人员有关待遇;
2、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3、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葛金霞; 联系电话:87535065)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