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今年第十九次厅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省生态环境厅下放或委托深圳权责事项、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工作。厅长鲁修禄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厅上下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紧密联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深调研”、学习培训、宣传宣讲工作方案,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要紧盯污染防治攻坚硬任务,聚焦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攻坚等约束性指标,确保消除国考劣Ⅴ类断面,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百日冲刺行动,突出抓好近期强化攻坚,坚定必胜信心,拼尽必胜全力,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扎扎实实把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行动,为推动我省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会议强调,全力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积极支持深圳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推动完善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探索建立入海排污口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支持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首批国家授权事项,推动赋予深圳更多省级管理权限,在已经授权或委托深圳开展相关省级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可赋予深圳的行政职权事项,以“能下放的都下放”为原则赋予深圳更多省级管理权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副厅长何国森,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小华,副厅长何焱、陈金銮,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出席会议。厅二级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