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在粤港两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共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粤港专家小组2020年工作报告,研究部署2021年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计划。
会议认为,一年来,粤港双方在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水质保护、林业保护、海洋资源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始终保持紧密合作。在改善空气质量方面,粤港双方积极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及跟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进度和成效,以达到2020年的减排目标。为落实在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加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常规监测的建议,双方在审视相关的经验后,粤方计划增加监测点至四个,港方计划逐步增加监测点至三个,第一批监测点将于2021年年底开始试行。在海洋环境管理方面,于2017年开始试行的「海上垃圾通报警示系统」运作良好,至今就暴雨、水浸或重大环境事件启动通报共22次,使各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及时作出相应清理行动。在海洋保护方面,双方将共同探讨监测海上垃圾及处理海上环境事故的技术和方法,并会扩阔区内城市在海洋环境管理方面的合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粤港两地就森林和湿地等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保护、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等深入交流和加强合作。双方会继续推进粤港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及海洋生态保护的工作。
会议还讨论通过2021年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计划,根据计划,粤港正筹备开展为期三年的《大湾区光化学臭氧污染及区域和跨区域传输特征研究》,以深入了解大湾区内臭氧形成的成因及协助改善区域臭氧污染。粤港双方会按计划继续共同进行《2020年后区域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和浓度水平研究》,以制订区域空气污染物的减排方案和目标;加强空气质量预报工作交流,以提升对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预报的能力;探讨共同构建大湾区空气污染物激光雷达监测网络,以及共同推进粤港两地绿色空港建设与污染防控策略研究。
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代表均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