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在广州召开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督导推进会,通报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邓继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吴松以及相关地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会议指出,截至目前我省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事项中仍有部分整改事项进展严重滞后,198个建制镇未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汕头等4市城市黑臭水体未完成治理任务或治理效果不稳定,中山城市内河涌水质无明显改善,湛江市九洲江排里等12个纳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的地表水断面未达到整改要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部分案件在报送办结后仍有重复投诉。
会议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要抓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标对表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扭住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攻克整改滞后事项。要认真分析整改事项滞后成因,在举措上再精准、再强化,责任落实再到位。一是要紧扣任务,倒排工期。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黑臭水体整治等工程建设任务,要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施工速度。二是要找准症结,精准施策。要全面落实河长制责任,对“返黑返臭”的黑臭水体,要查清原因、找准对策,巩固治理成效。三是要压实责任,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点督察整改滞后事项,建立落实落地的工作机制,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实事求是地开展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积极做好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