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要求,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及省领导有关指示,11月18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加快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督导推进会,研究布置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金銮主持会议并讲话,相关地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0年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滞后的珠海、清远、湛江、梅州、韶关、汕尾、河源、揭阳、佛山和汕头等10个地市存在的有关问题,并对2018-2020年度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进度排名后5位的汕头、韶关、汕尾、揭阳和佛山等地市进行约谈。相关地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围绕预算执行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就年底前切实推进预算支出计划目标提出相关举措。
会议强调,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要深刻认识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基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快预算资金支出,发挥资金使用绩效,推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要求,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统筹,全面掌握预算执行、项目进展情况,强化对资金量大、支出进度滞后地区的督促指导。强化部门统筹协调,按照年度工作重点安排资金支出及进度,及时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建立台账,实行倒排工期、每周调度,协同推动项目实施。要深入梳理问题清单,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合理安排支出计划,做到项目推进和资金支出同步。理顺财审、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有关资金支出环节,加快资金支出,盘活闲置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狠抓项目库建设,把项目储备情况作为资金分配重要因素,明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结合国家和省重点工作任务积极谋划项目入库。做好绩效评价,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实现预算绩效评价全覆盖,按照绩效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