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第二十四次厅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政府“十四五”规划专家座谈会、省政协“十四五”规划专题协商会、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座谈会精神,研究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2021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制订等工作。厅长鲁修禄主持会议,厅党组书记周德全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总定位总目标,对照省委关于制定广东“十四五”规划的建议,按照近期相关会议精神,继续做好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一是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度,准确定位“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突出以降碳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牵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绿色转型。三是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科学运用和实践深化,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四是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会议充分肯定了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取得的成效,要求继续做好规划文本修订完善,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一方面,要继续做好向生态环境部汇报,做好与国家规划的衔接,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我省目标。另一面,要深入开展学习调研,听取地方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使规划紧扣广东实际、突出广东特点,更好地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强调,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全力支撑疫情防控,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各处室、各单位要深入思考、及时开展、突出重点、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厅总工程师蒋宏奇,副厅长何焱、陈金銮,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出席会议,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小华列席会议。厅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