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在广州召开约谈会,就中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存在问题,约谈中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和中山市生态环境、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
会议通报了中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中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就约谈有关问题作情况说明并提出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省生态环境厅对被约谈单位提出整改要求。会上,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与被约谈的中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签署了约谈会议纪要。
会议强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延伸和必要补充,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山市要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不折不扣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会议要求,中山市要对约谈问题全面梳理、举一反三,抓紧整改、落实到位,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未达标水体治理。中山市要将“全流域治理、全系统治理、全市域监测、全过程监督、全民共参与”的系统治水理念真正落到实处,确保2021年三合涌、东梪涌、茅湾涌稳定达到Ⅲ类控制目标,坦洲涌、安阜涌稳定达到Ⅳ类控制目标,鹅咀涌力争年底前消除劣Ⅴ类;石岐河板芙大桥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考核目标,干流其余市控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控制目标。二是加快补齐危废处理能力短板。中山市要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建立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大力度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