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一次厅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听取2021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等汇报。厅长鲁修禄主持会议,厅党组书记赖泽华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科学求实,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时时事事处处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结合广东实际,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新一年工作中去,加快印发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深化实化重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力做好岁末年初有关工作,抓早抓实抓紧大气、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慎终如始抓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值班值守,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会议要求,要清醒认识我省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处在较高水平,全面客观看待生态环境领域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同向发力综合施策。针对空气、地表水、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状况,坚持全域防控和精准管控相结合,协同减污降碳,深化截污控源,分区分类深入实施攻坚行动,既要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又要充分考虑内涵发展、提质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环境质量的精准分析研判,找准各地环境质量差距和工作短板弱项,针对性开展指导帮扶服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小华,副厅长周国英、蒋宏奇、何焱,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出席会议,厅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