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六次厅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研究省“两会”代表建议及提案办理,生态环境宣教、普法、执法和监测等有关工作。厅长鲁修禄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做好应急处置能力储备,加强相关环境监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生态环保工作。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严控人员流动聚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做好风险人员排查管控。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分析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强化直接沟通交流,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办实办好办出成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宪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坚持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结合服务“六稳”“六保”,加强企业政策法规服务帮扶。认真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硬任务、硬指标,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围绕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落实省民生实事部署要求,抓好全省环境教育基地提质增效,加强省市共建,调动社会参与,高水平建设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示范单位。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支撑,创新监测管理,加快省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遥感应用实验室,推进一体化遥感监测业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省监测力量统一组织调配,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小华,副厅长周国英、罗世衍,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厅核安全总工程师李智广出席会议,厅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