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十一次厅务会议,研究人大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重金属污染防治、支持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强化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厅长鲁修禄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持续抓好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以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环境安全管理,加大执法抽查力度,规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持续提升我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水平。要强化“十四五”时期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源头管控,完善排放管理,深化环境整治,全面推进重点重金属减排,有效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做好“十四五”时期支持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强化操作性实效性,筑牢革命老区生态安全屏障,助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要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严格环评管理和布局优化,实施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监测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协同推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促进海水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小华,副厅长蒋宏奇、罗世衍,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厅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