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十三次厅务会议,研究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厅长鲁修禄主持会议,厅党组书记徐晓霞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部门在稳经济大盘中的责任,认真细致做好环评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保障,精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重大工程实施,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作出积极贡献。要统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化省部共建,强化区域协作,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着力提升湾区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
会议要求,要高质量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标对表整改方案目标要求,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广东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要履行好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强化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落实等工作,推动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加快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编制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开展信息调查、监测、评估工作,加快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建设,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小华,副厅长周国英、蒋宏奇、罗世衍,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厅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