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十六次厅务会议,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研究预算编制、乡村振兴等工作。厅长鲁修禄主持会议,厅党组书记徐晓霞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梳理细化整改清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分工,落实各地各部门职责,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跨区域协调联动,全面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严格对标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目标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巩固拓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成效,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工作硬指标硬任务。要准确把握我省财政预算工作的主基调,聚焦生态环境部门主责主业,按照"保基本、抓重点、提绩效"的原则,聚焦提升能力、服务战略、强化优势、补齐短板、拓展领域、严守安全的工作重点,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保障基本工作支出、服务重点任务实施、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小华,副厅长周国英、何焱、罗世衍,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厅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