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对肇庆市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进行督导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专项督导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0〕41号),为加强对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督导,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晖同志将率督导组于7月29日至30日赴你市,对你市列入督导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专项督导方案》肇庆市任务表中的工业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油气回收以及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整改等情况,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二、督导组行程安排
29日上午8:30 从广州赴四会,现场检查;
29日下午 赴高要现场检查;
30日上午 在肇庆市区现场检查;
30日下午14:30 反馈意见,返广州。
三、督导组成员
李 晖 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国英 规划财务处处长
王顺强 规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徐宇波 省环保厅干部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王顺强 020-85266620 )
抄送:肇庆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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