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广东省环境保护政务手册》
修订工作进展情况的第四次通报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厅领导同意,今年3月11日办公室印发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政务手册〉修订方案》(粤环办〔2010〕37号),要求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在今年4月30日前完成《广东省环境保护政务手册》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向办公室提供经审定的制定稿和电子版。5月6日、5月21日、7月6日,办公室先后3次发出《关于广东省环境保护政务手册修订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未完成制定修订工作的处室、直属单位尽快向办公室提供经审定的制定稿和电子版。截至7月30日,党办、法规处、办公室、监测科技处、环评处、总量处、水处、规财处、核应急处、生态处、环监局、信息中心、技术中心、监测中心、废管中心、宣教中心等已完成了修订工作并向办公室提供经审定的制定稿和电子版。请未完成制定修订工作的处室、直属单位尽快向办公室提供经审定的制定稿和电子版。办公室定期通报修订工作进展情况。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抄送:厅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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