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10〕121号
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为了组织开展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106号),布置了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为了做好考核的准备工作,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10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并按照《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核查表》,做好任务的分解,按时完成填报及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我厅12月初将参照国家考核要求对各地市进行考核。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洁卿 020-87531701)
主题词:转发 环保 监测体系 考核 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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