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0〕1368号
关于报送深圳市福田区拟命名生态示范区
公示期间有关投诉问题情况的函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司:
根据你司有关要求,我厅于2010年10月10-20日在南方日报、深圳日报、中山日报就中山市、深圳市福田区拟命名为生态示范区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到反映深圳福田区有关乱摆卖和环境卫生问题的一宗投诉。为此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委托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组织人员现场了解情况,并研究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场核实情况
投诉反映深圳市福田区梅林片区脏、乱、差,尤其是上梅林市场附近,乱摆卖、占道经营、垃圾遍地。从现场情况看,梅林片区是以居住、商业为主的区域,总体环境和卫生状况良好,未发现脏、乱、差现象。现场重点调查了上梅林市场的情况。该市场始建于1994年,位于一栋8层楼宇内,该栋楼宇每层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产权属于上梅林股份公司。其地面一楼农副产品市场即为上梅林市场,由上梅林股份公司于2005年发包给深圳市新百惠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私人企业),目前市场内档位租给26家私人业主进行经营,主要经营鱼、肉、禽、蛋、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第二楼为商场,主要经营服装、日常生活用品等;第三楼为溜冰场;第四楼为旅馆;第五至八楼为宿舍楼,由上梅林股份公司出租给几家公司,用于员工宿舍或转租。该市场周边有百兴苑小区和同德仕宿舍楼,也都是上梅林股份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的。由于福田区上梅林市场规划建设时没有按功能分区,商业、娱乐与居住混杂,且楼宇容积率非常高、外来居住人口密度高,道路狭窄,给市容环境管理带来很大难度,街道执法力量还无法做到每天24小时全覆盖,导致在某些时段(特别是夜间),仍然出现乱摆卖和占道经营状况,局部地方仍存在脏、乱、差现象。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近年来福田区高度重视上梅林市场周边的脏、乱、差问题,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一是动员上梅林股份公司加强对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的监管;二是街道执法队把市场周边列为市容环境的重点监管点,并派出2名协管员对市场周边实施定点定时监管;三是经常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仅2010年就先后开展了20多次集中整治行动,处罚了一批门店经营业主,没收了一大批乱摆卖经营工具,取缔了一批乱堆乱停乱放点,有效遏制了脏、乱、差现象;四是加强对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管。街道城管科安排一名专人重点负责其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并协调环境卫生承包单位,加强对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保障环境卫生整洁。 通过整治,上梅林市场整体状况有了较大改观,但这种脏、乱、差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接到投诉后,我厅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对深圳市提出具体要求。之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会同福田区政府研究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上梅林市场脏、乱、差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福田区街道办事处和城管行政执法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已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决定对该片区展开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乱摆卖和占道经营行为;二是强化日常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上梅林股份公司和市场承包人的监管责任,并要求股份公司安排专人配合街道城管科,加强对市场及周边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三是深圳人居环境委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并督促福田区将该区域纳入城市更新规划中,协调各关职能部门和上梅林股份公司,对上梅林市场及周边进行改造整治。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深圳市对福田区创建生态示范区有关投诉问题的整改落实并跟踪检查,促进深圳市福田区持续巩固创建成果。
附件:1.拟命名生态示范区投诉情况汇总表
2.反映深圳福田区有关乱摆卖和环境卫生问题的邮件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颖 020-87535843)
主题词:环保 生态示范区 投诉 汇报
附件一
拟命名生态示范区投诉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反映 地区 |
举报电话/e-mail |
举报日期 |
举报人 |
举报内容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 |
stszhc@yahoo.cn |
2010-10-12 |
匿名 |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片区脏、乱、差,尤其是上梅林市场附近,乱摆卖、占道经营、垃圾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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