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粤环办函〔2010〕341号
关于报送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资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为做好我省“十一五”以及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迎检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全省污染减排工作情况,请你们于12月13日前将所辖地区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资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厅,要求如下:
一、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召开重大会议、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情况、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减排工程进展情况、淘汰落后产能情况、执法检查开展情况、“三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等,并提供所辖地(含县、县级市)物价局出台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文件。上报情况应突出工作亮点,以便纳入全省汇报材料向国家报告。
二、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清单及减排台帐
包括工程减排、结构调整减排和监管减排项目清单及减排台帐,按照《广东省“十一五”污染减排台帐及信息报送技术规范》(粤环〔2008〕98号)要求上报。请对每个减排项目编写项目简介,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十一五”期间减排量核定情况、计算减排量的主要参数的选取情况,与全年核查报表一起上报我厅(含项目简介电子版)。
请将纳入2010年工程减排项目的企业运行记录表和在线监控平台的流量、出口浓度等数据以excel报表形式(每天一个平均数据,全年列表,每家企业一张报表)上报电子版。
附件:1.全年核查报表(COD)
2.全年核查报表(SO2)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遐020-87531551
邮箱: liwenxia@gdepb.gov.cn
主题词:环保 污染减排 通知
关于报送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资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