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1〕83号
关于印发《2011年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
信用管理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为完善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重点污染源动态监管,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我厅筛选出纳入2011年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的企业,主要包括2011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已建成的产业转移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进口生皮加工企业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其中,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2011年将试行环保信用评级,暂不公布评级结果。
现将《2011年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企业名单》和执行排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切实做好2011年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工作。
附件:2011年度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重点污染源 信用管理 名单 通知
抄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信息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年7月14日印发
2011年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