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2〕65号
关于查处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与江西省赣州市
定南县交界地区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的函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收到贵厅《关于再次商请查处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的函》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出《环境保护查办案件移送函》,同时抄送河源市人民政府,组织力量联合查处,现将查处情况函告如下:
一、和平县大坝镇坪西村黄泥湖老营矿点的整治情况
经查,贵厅来函反映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岿美山镇溪尾村萝竹坝与我省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坪西村交界处的一非法稀土采矿点是黄泥湖老营矿点,是和平县重点监控与整治矿点之一。2011年6月7日,和平县政府曾组织县矿监管办、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纪委、大坝镇政府等多部门组成26人的工作组前往老营矿点,依法对其进行毁闭。10月中旬,再次接群众举报该矿点有违法开采行为,和平县政府分四次、共投入70多人次,炸毁其所有的流程池,砸毁所有的生产设备。
11月3日,和平县政府对该矿点进行平整复绿。
二、和平县上陵镇新民村英兵垇矿点的整治情况
经查,该点矿区属你省定南县岿美山镇行政区域,与我省和平县上陵镇交界,但有部分山林权属和平县上陵镇新民村。该矿点现场已挖好两个矿池,没有布管注液,尚未生产、出矿。2011年11月25日,上陵镇与岿美山镇进行联合执法,对该点新挖的流程池利用炸药实施爆破毁闭,并对现场进行复绿。
为确保东江水质安全,持续严厉打击粤赣交界稀土违法违规生产和非法开采活动,我厅已向河源市人民政府提出明确意见,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非法采矿 查处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