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2〕2号
印发广东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县(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粤府办〔2011〕48号),明确我省“十二五”期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广东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中浦 020-8551405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监管能力 十二五 规划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月16日印发
附件广东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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