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该公司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谱中路33号。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2008年1月以粤环审[2008]25号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主要设备包括:沉铜生产线4套、手动电镀线1套、整板电镀线4套、图形电镀线5套、镀金手指线2套、水金线2套、手动硬金线1套、化学沉金线2套、化学沉银线和化学沉锡线各1套等。项目生产规模:高密度互连积层样板高层快件(PCB) 40万平方米/年(刚性,包括P1、P2、P3车间)、高密度互联表面安装处理技术刚挠板(FPC )6万平方米/年(柔性,P4车间);CAD设计图样6000品种/年(利用CAD软件进行绘图,设计新型的线路板等电子元件)。一期构筑物主要有2栋3层厂房、1栋4层办公楼、1栋3层检测楼、1栋5层中试楼、1栋1层危险品仓库等,主要公共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冷水基系统、1台500kw备用发电机、职工饭堂、污水及废弃处理系统等。项目总投资40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总额约1400万,约占总投资的5.0%。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生产工艺按照清洁生产水平设计,沉金电镀工序采用毒性较小的氰化金钾作原料。企业2010年10月开始进行清洁生产审核,2011年6月通过广州市清洁生产审核,2011年9月获得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证书,2011年11月通过广东省清洁生产专家审核,已上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废水:项目已按清污、雨污分流的原则设置排水系统。含镍废水在车间预处理,项目配套建有综合一座废水处理站,按基地废水处理量4500吨/天设计,工程一次建成,废水经厌氧、生化、沉淀、过滤、反渗透膜过滤等工序处理后部分回用到车间,中水回用量约为1830m3/d,不能回用的部分(约2100 m3/d)通过市政管网排至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广州市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发放了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安装了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项目采取了多种节水措施降低水耗,如:生产线上采用逆流清洗工艺,多次重复利用洁净清洗水;一般清洗废水、电镀铜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
废气:备用发电机采用含硫量低于0.2%的柴油为燃料。项目钻孔、裁板、成型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酸碱废气经收集喷淋处理后排放;有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发电机尾气排气筒高度为19米,其余废气排气筒高度均不低于23米;职工食堂油烟经处理后通过约19米高的排外排。
项目采用行业内先进设备,如德国SEHMID蚀刻线、日本三菱激光钻机、日立机械钻机等。电镀线、水平棕化线、等离子清洗机等设备的污水量、废气排放量与传统设备相比减少,设备密封性好,污水、废气统一收集治理,可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通过使用低能耗设备(如变频设备),降低设备能耗;在配变电所装设电容器无功补偿装置,减少无功电能损耗。
厂内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较大的噪声源做了隔声和减振措施,水洗机、钻孔机等大噪音设备均布置在密闭厂房内,以减少噪音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废包装箱回收利用;高锰酸钾废液、铜氨母液、镀金和化金回收液、化锡废液、化银废水废液、废矿物油类、收集的粉尘、废锡渣、废桶、各种原料包装物和罐、废感光胶片、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列入《国家危险物名录》的废物,以及废线路板边角料、废钻和废铣刀等列入《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的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设置了规范的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司制定了《环境紧急准备与应急程序》,规定了应急机构/人员职责和应急程序,落实了各类环境风险的应急对策、应急设施和联络途径。已建事故消防水应急池,池容大于1140m3。
项目100m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满足100m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负荷为90%以上,符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要求的设计能力75%以上生产负荷要求。
(二)废气。
酸碱废气处理设施排口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限值要求,也符合参照限值[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限值]要求;废水站环境抽风废气碱性蚀刻废气、棕化线/碱性蚀刻废气中氨气最大排放速率符合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二级限值(新扩改建)要求。
有机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符合 [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喷锡废气中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深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 [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机械钻孔废气、成型机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深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厨房热炒区和蒸煮区油烟平均排放浓度符合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排放限值]要求。
备用发电机烟气黑度<1级(林格曼黑度),符合执行限值[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三)废水。
车间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 出水口总镍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生产废水各处理单元 出水口中pH、石油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铜、总镍、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氰化物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和参照限值(GB21900-2008表二限值要求。
项目废水总排口 pH、石油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铜、总镍、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氰化物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和参照限值(GB21900-2008)表二限值的要求。外排水废水排放量为2190 m3/d,单位产品(镀件镀层)最大排水量为424L/m2,中水回用量为1830m3/d,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68%,符合(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和参照限值(GB21900-2008)表二限值以及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
(四)厂界噪声。
厂界西面、北面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夜间噪声超标。厂区三面临交通道路,其中南侧为广深高速公路和光谱东路;东侧为科丰路,交通噪声是厂界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0.022吨,低于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批复年排放总量为0.044吨/年),符合广州市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六)公众意见调查。
98%调查者中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较满意。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于在我厅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公示日期:2012年1月20日~1月26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20-85513795,87539994
传真:020-87539993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邮编:510630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