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2〕176号
关于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在建工程项目
有关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你局2011年12月5日转来 《关于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破坏涉及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处理的函》(环监转〔2011〕70号),我厅已于2011年12月16日以粤环办函〔2011〕149号予以复函。现将来函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该投诉件逾期未办结的问题
我厅已按你局环监转〔2011〕70号文件的要求,在2011年12月13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并于2011年12月16日正式书面报告你局关于该投诉件的查处情况。因此,我厅认为对来函的处理是及时的,不存在逾期未办结的情况。
二、关于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在建项目强行违法施工的调查处理情况
2011年10月中旬,我厅就已接到观音山森林公园管委会(下简称观音山公园)“关于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广深支干线违法强行施工”的投诉。10月28日,我厅环境监察局会同东莞市环境监察分局执法人员对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广深支干线(下简称广深支干线)观音山段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广深支干线项目存在线路变更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而违规施工的问题。随后组织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粤桂项目分部、观音山公园、东莞市樟木头镇政府、东莞市环保局、樟木头环保分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召开了现场协调会,观音山公园刘姓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现场协调会。在协调会上,针对广深支干线违规施工的问题,我厅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建设单位立即停止违规施工、补办项目线路变更环评文件审批手续,待补充环评文件获得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复工;对观音山公园提出的经济补偿等问题,由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粤桂项目分部及观音山公园根据相关规定协商解决。观音山公园负责人表示认同现场协调处理意见。11月4日,我厅发出通知,责令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粤桂项目分部立即停止违规施工并补办补充环评文件报批手续,补充环评报告获得环保部批复后方可复工(粤环违改字〔2011〕30号)。为切实保证广深支干线停止违规施工,我厅执法人员分别于2011年11月24日、2011年12月13日到观音山公园进行了明查暗访,表明广深支干线项目在该施工区域已停止施工,观音山公园管委会负责同志亦确认该工程于11月初开始停工。
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项目已经发改、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批准,审批手续较齐全,东莞市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同意该工程“以全程隧道的形式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2011年12月13日,我厅会同东莞市环境执法人员到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穿越观音山公园段施工现场进行了调查,随后与观音山公园刘姓负责人等对隧道穿过观音山公园沿线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穿越观音山公园的隧道进、出口已开始施工,隧道进口用地属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村,出口用地属樟木头镇樟洋村;在隧道穿过观音山公园沿线未发现有地表裸露、植被破坏的情况。观音山公园负责人认为隧道工程虽尚未影响地面景观,但担心施工单位不按“全程隧道穿越”的要求施工、施工过程及建成通车后对观音山景区及山顶观音石像产生影响的问题。对此,我厅执法人员作了解释,并表示欢迎观音山公园及周边群众对该工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观音山公园负责人表示认同。
鉴于观音山公园刘姓负责人先后参加了广深支干线项目违规施工处理协调会及从莞高速公路穿越观音山公园段现场检查并认同协调、处理意见,也未提出需要正式书面复函。如须复函,我厅认为,也应由受理投诉单位正式书面复函。
特此报告。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联系人及电话: 夏钟文 8753531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信访 处理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