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
2012〕599号
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专项执法检查抽查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抽查阶段工作的通知》(环函〔2012〕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并将抽查阶段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本辖区内的环评机构。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及电话: 汤改风 020-875164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环评机构 检查 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抽查阶段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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