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委),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公路局、航道局,省交通集团:
现将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49号,该文件附件可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政府文件”栏目查询下载)
省环境保护厅 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环评 交通运输规划 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5月29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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