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件杂货码头一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顺乐港口岸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件杂货码头一期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7月27日以粤环审〔2007〕275号文批复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村东风管理区(相应水域为顺德水道紫洞至三槽口河段)。项目陆域总用地面积7.6万平方米,建设6个500吨级泊位,泊位总长350米,设计年吞吐量170万吨,主要货运种类为钢材、塑料、家具、木材、陶瓷和日用品等。项目于2009年5月25日开工建设, 2011年9月投入试运行。工程总投资额10165万元,环保投资282万元,占总投资的2.77%。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实施了生态补偿和增殖放流;工程疏浚物运至附近低洼地段填土;码头设置了初期雨水集水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由于目前乐从镇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未铺设到项目所在地,项目产生的废水储存在集水池中,定期通过废水收集槽罐车运往乐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采用洒水、清扫措施抑尘;项目选用低噪声装卸搬运设备,采取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码头和船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公司制定了《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件杂货码头环保措施及应急预案》,并配备了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
三、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件杂货码头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运行负荷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生产负荷≥75%)。
(二)生态环境影响。
陆生生态实施了绿化恢复措施,绿化主要布置在码头北边界,以灌木为主,同时种植少量乔木等;本项目装卸货种主要钢材、家具、木材等,没有有害物质洒落进入水体对水生生物带来影响;公司实施了生态补偿和增殖放流。
(三)水环境影响。
船舶污水由船舶方负责收集处理,不排向本码头所在水域,且不由本项目负责处理。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港区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中pH、SS、BOD5、CODCr、石油类、氨氮、总磷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码头所在水域没有受到码头建设项目的影响,河道三个监测断面的主要污染物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四)大气环境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堆场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影响。
码头场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除码头东北边界受交通影响昼间超标2.2 dB外,其余场界昼、夜间噪声及德兴村、东风村、东风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处理。
码头生活垃圾和船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含油废水、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佛山市顺德区昌力清污服务有限公司处理,签订了委托处理合同。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于在我厅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公示日期:2012年7月3日~7月9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20-85513795
传真:020-87539993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邮编:510630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