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情况的公示-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关于对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情况的公示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

 

关于对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的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现将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核查范围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达志”)位于广州市,拥有全资子公司共3家,包括广州市科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佐”,非生产企业,非环保核查单位)、江门市德商科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科佐”,环保核查单位)、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达志”,募投拟建,环保核查单位)。

    广东达志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1号和2号,从事生产金属清洗剂、金属精饰光亮剂和金属精饰化工中间体。江门科佐位于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工业东区,从事生产十六醇环氧乙烯醚、丙烯酸羟丙酯和聚碳酸亚乙酯二醇。惠州达志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其项目“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聚碳酸亚酯、电镀化学品等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一期建设项目”和“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属于本次上市募资资金投向项目,目前均尚未动工建设。

本次核查时间范围:200911日~2012 1 31日,共37个月。

    二、核查情况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广东达志现有项目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江门科佐投产项目已向江门市环保局补办环评手续,并通过该局竣工环保验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江门市环保局批复同意建设,目前正在建设。

募投项目共2个,均获得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投资备案证,其中“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聚碳酸亚酯、电镀化学品等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建设,“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达志大亚湾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建设。募投项目目前均尚未动工建设,本次不核查其具体排污行为。

    (二)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费缴纳执行情况。

广东达志依法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领取了排污许可证。20111月至核查时段结束的排污费已缴纳,2009年度和2010年排污费尚未缴纳,目前正在办理补缴手续。

江门科佐投产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于2012612日首次进行了排污申报,并领取了排污许可证。2012720日,补缴纳2009年度至2011年度排污费。

(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执行情况。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表明,广东达志无总量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排污许可证规定要求。

    江门市初审意见表明,该公司CODSO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控制指标要求。鹤山市环保局出具证明,该公司无总量减排任务。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对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结果,广州达志核查时段内废气监测2次,废水监测5次,噪声监测1次,监测结果均达标。

    江门科佐核查时段内未进行环境监测,20125月投产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五)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广东达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由原料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均委托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签订了工业废物处理合同。核查时段内未进行危险废物转移,201267日进行了危险废物转移(提供了危废转移联单)。

江门科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煤渣/炉渣(20107月后燃煤锅炉改燃生物质成型燃料导热油炉)、灰渣等由当地农民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均委托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签订了《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核查时段内未进行危险废物转移,2012712日进行了危险废物转移(提供了危废转移联单)。

    (六)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表明,广东达志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转率达95%以上。

    江门市初审意见表明,江门科佐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七)不使用违禁物质与符合产业政策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核查技术报告,广东达志、江门科佐的原料、辅料及产品不含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物质。现有使用的工艺、运行的生产设施不属于国家明令取缔或淘汰的工艺、装置。现有项目和募资投向项目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

    (八)企业环境管理与环境风险预案情况。

    广东达志、江门科佐有比较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九)环境纠纷与环境污染事故情况。

    广州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和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守法证明表明,广东达志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现该公司有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亦未受到行政处罚。

    江门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和鹤山市环保局守法证明表明,江门科佐核查时段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2009年以来未受过环保行政处罚,未接到群众对该公司环保问题的投诉。

    (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情况。

    广东达志20106月,该公司开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21月,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认定广东达志为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

江门科佐于201112月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25月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十一)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核查技术报告,广东达志重金属污染物铜、镍、铬主要以废水形式排出,主要来自于反应釜等设备的清洗废水,深圳市华测监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环境监测站有关监测报告中,废水六价铬、总铬、镍、铜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江门科佐原辅材料不含国家严控的重金属。

    (十二)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广东达志承诺,将逐步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公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相关环保信息。

    (十三)上一次环保核查承诺完成情况。

    广东达志属首次环保核查,无环保核查承诺事项。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核查情况同时在我厅网站和《南方都市报》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2726日至84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20-87503795

    传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省环境保护厅环境

    邮编:510630

                              监察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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