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粤环办函〔2012〕153号
关于抓紧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持久性
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环境保护部自2011年起组织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POPs”)统计报表制度。POPs统计报表制度是一项长期的环境统计制度,按照《关于开展广东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1〕110号)要求,各市级环保部门应于每年8月15日前将上年度汇总数据和工作报告报送我厅。
请各市抓紧开展2012年度POPs统计报表工作,组织相关企业填报,按时上报材料。更新后的2012年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及相关视频教程已上传至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管理网站,相关工作人员可到网站下载。
联系人:省废物管理中心 林仰璇
电 话:020-85293593
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统计与预报预警科 陈婉雯
电 话:020-28368599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统计 通知
抄送: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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