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商〔2012〕53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对《广东省“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和《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238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2年9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含电子版)反馈我厅。
附件:1.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9月12日
联系人:王昌龙,联系电话:020-85516387,
传真:020-87531539,邮箱:zlc@gdepb.gov.cn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