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2〕129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容桂华口电镀城内
电镀企业暂缓清洁生产审核的复函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容桂华口电镀城内电镀企业暂缓清洁生产审核的请示》(顺管〔2012〕193号)收悉。经研究,我厅原则同意你局对华口电镀城内的26家电镀企业暂缓清洁生产审核的请示,并作出如下要求:
一、你局应在华口电镀工业园升级改造期间加强对26家电镀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停产停工。
二、你局应在华口电镀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完成,且入园企业具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条件后,及时督促相关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1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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