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标准化建设复检验收的通知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珠海、惠州、东莞、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东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标准化建设验收的请示》(东环〔2012〕106号),我厅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环发〔2011〕97号)要求,初步认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的标准化建设具备了复检验收的条件。
现定于2013年1月6日上午9点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召开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标准化建设复检验收会。
请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珠海、惠州、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各派1名分管能力建设的负责人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会,并于1月5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回执传真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和东莞市环境监察分局。
附件:1.验收组报名回执
2.报到酒店地址和地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
联系人和电话:罗晓冬:020-87532503,18927535391
传真:020-87539993
袁惠清:13826972323,传真:0769-23391500
附件1
验收组报名回执
标准化建设复检验收会报名回执
序号 |
姓名 |
单 位 |
职 务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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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住宿 |
(请注明是否需要住宿和需要住宿人数) |
备注:1、请于1月5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回执传真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020-87539993)和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0769-23391500)。
2、请于1月6日上午9点前到达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3、司机和随员人数请在回执上注明。
附件2
报到酒店地址和地图
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东莞市新城区会展北路
联系电话:0769-2288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