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2〕8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粤府函〔2012〕344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1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南方电监局,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各县(市、区)环保部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