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2013〕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13年广东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委),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财政(税)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13年广东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环保、财政部门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及时做好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与此同时,加强往年安排项目的跟踪检查,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2013年申报项目材料及2010年以来国家和省级环保资金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报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往年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2013年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2013年广东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1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环境保护厅 王顺强 020-85266620
省 财 政 厅 王远林 020-8317027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