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3〕4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香港润成(开平)整染厂
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修复意见的函
香港润成(开平)整染厂:
你厂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修复申请函、江门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于2012年 11月20日对你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和《江门日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和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修复程序》的有关规定,你厂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基本符合有关环境管理要求,我厅同意对你厂环境保护信用进行修复,取消你厂2011年红牌严管企业标识。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