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13〕12号
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深入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加快我省环保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2012〕36号)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措施,我厅决定配合环境保护部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2〕1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积极建议或组织具备试点主体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环保服务业试点,提出试点工作方案后,由省环境保护厅汇总审核后报环保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
赵扬 王大力 020-87531716 020-875317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印发
关于印发《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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