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粤环办函〔2012〕136号
印发省环保厅机关大楼装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及相关直属单位:
按2012年第六次厅长办公会议精神,为确保厅机关大楼装修工作的安全、顺利,现将《省环保厅机关大楼装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和相关直属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省环保厅机关大楼装修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机关大楼 装修 方案 通知
附件
省环保厅机关大楼装修工作方案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办公大楼装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粤发改投资〔2012〕333号)批复,为做好机关大楼装修项目工作,确保大楼装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机构
成立由厅领导挂帅、厅办公室总协调的装修协调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黄文沐
副组长:吴洪杰、凌白桦
成 员:赖海滨、佘润兰、李国兆、彭泳、伍志勇
二、协调分工
(一)办公室
1、负责装修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
2、负责办公场所搬迁协调工作及信息发布。
3、负责装修完工后办公室的调整安排。
(二)规财处
负责跟进落实项目资金的使用等相关工作。
(三)机关服务中心
1、负责提供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招标项目需求书。
2、负责办公场所搬迁工作。
3、负责装修工程工期、进度、质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信息中心
1、负责提供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招标项目需求书(网络、门禁及办公智能化等方面)。
2、负责机关大楼网络、布线布点及门禁工作及装修临迁时期网络、通信保障工作。
(五)监察室
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及施工过程项目监督。
(六)监测中心
协助做好窗口、信访办等办公场所的搬迁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三、装修改造内容
厅机关大楼装修工作坚持环保、节约、简朴、大方的原则,重点做好大楼通风系统的改造,适当改善会议场所和水、电、网络系统,原办公用房尽量不作改造,尽量能用则用,能简则简。尽量缩短工期,减少不利影响,要重点保障机要文秘、对外窗口、信访等部门的正常运行。
(一)保密机房、财务室等特殊需求的改造;
(二)一楼大厅装修(包括饭堂、对外窗口及信访室等);
(三)会议室装修改造(三楼现有会议室改造成大会议室,健全各项功能;四楼现大会议室改造成多功能会议室);
(四)档案室、阅览室及接待室的改造;
(五)七、八楼办公室的改造;
(六)负二楼至八楼通风系统的改造;
(七)设备更新(包括网络、消防监控、强弱电房、中央空调、其它机房泵房及线路等)。
四、施工期间的保障工作
(一)搬迁安排。
1、为缩短工期,减少装修给日常工作带来的影响,装修期间拟租用龙口东路法官培训中心二层楼共计32个房间作为临时办公用房,厅机关各处室除留少量人员在办公大楼接听电话、看管资料外,其余临迁至法官培训中心办公;机要室、财务室、文印室和机关服务中心等留守办公大楼。
2、对外窗口及信访室临迁至监控大楼。
3、拟租法官培训中心12~13层,每层有16间小套房,每间套房可安排5~6位干部。厅领导安排一个套间,原则上每处室安排一个套间,个别人数多的处室可安排两间。另租用三间会议室(在4楼),用于环监局集中办公以及会议用。临迁时期,用无线卡上网办公,不设早餐,午餐由酒店提供盒饭。上、下班班车起始点不变,除厅领导车辆外,其他车辆仍停在厅车库。
(二)物业管理。机关大楼装修期间物业管理及安全主要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临迁至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及饮食保障等由监测中心负责,机关服务中心配合协调。
(三)其它后勤保障服务。机关服务中心继续做好厅机关车辆调度、会务等保障工作。
五、进度安排
估计7月中下旬开始动工,10月7日前回机关大楼办公。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