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2〕455号
关于商请协助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核查的函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核查情况的函》(鄂环函〔2011〕486号)和《关于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核查补充意见的函》(鄂环函〔2011〕670号)收悉。应证监会要求,现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环保核查时段延长至2012年3月31日,请贵厅协助对该公司在你省的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核查,并提供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核查意见。
请予大力协助为盼。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爱红 020-8526559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核查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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