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审〔2012〕108号
关于翁源县中源发展有限公司5000吨日熟料水泥
生产线建设工程延期试生产的函
翁源县中源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翁源县中源发展有限公司5000吨日熟料水泥生产线建设工程项目延期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提出该项目暂不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扩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同意该项目延期试生产,并在2012年6月23日前向环境保护部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二、其他要求按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审〔2005〕1014号和我厅粤环审〔2011〕581号文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爱红020-85265592)
主题词:环保 建设项目 试生产 延期 函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翁源县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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