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3〕84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
河北大海陀等2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
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省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局、省旅游局:
国务院近期批准了广东罗坑鳄蜥等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办发〔2013〕48号),为加强对该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河北大海陀等2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环函〔2013〕161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公布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抓紧组织开展广东罗坑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勘界和立标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权属,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关于发布河北大海陀等2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摘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