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粤环办函〔2013〕232号
关于推荐报考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适应环保形势的发展,满足广大干部教育学习的需求,改善干部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岗位能力、促进终身学习,按照“重点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的工作思路,坚持全面培训,突出重点;坚持面向基层,为环保一线服务。省环保厅委托中山大学举办“2014年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招生名额10人,基本学制三年。请各地市环保局(委)、各处室、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学历升级教育。招生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附件1。请于10月30日前提交单位推荐函、干部学历证件复印件、申请表(附件2)、报考人员名单(附件3)一式2份,上述各材料可先发传真,电子文档(必填)发送到zhumin@gdepb.gov.cn,同时组织报考人员务必于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过期报名不再受理。
附件:1.中山大学2014年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单独考试在职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略)
2.中山大学2014年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单独考试在职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表(略)
3.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班报考人员名单(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敏,02087532098;传真:0208526559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