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4〕133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申请,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环办函〔2008〕37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等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该公司进行了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核查时段为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连续36个月。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司所属的3家生产企业,有关情况见附件。经潮州市环境保护局初审,以及我厅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该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目前基本符合上市环境保护核查要求,我厅
同意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要求其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根据环境保护部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环保信息公开。
附件: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月29日
附件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主营业务 |
与母公司关系 |
备注 |
1 |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潮州市 |
年产医疗诊断仪器2120台 |
母公司 |
正常生产 |
2 |
潮州凯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广东省潮州市 |
年产核酸分子体外诊断试剂180万人份 |
子公司 |
正常生产 |
3 |
广州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核酸分子诊断试剂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子公司 |
募投项目, 正在建设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潮州市环境保护局,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