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粤环办函〔2014〕47号
关于开展广东省2013年第三、四季度废弃
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的通知
佛山市环保局、清远市环保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根据《关于确定2013年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第三方机构及其有关事项的复函》(粤财综函〔2013〕170号)的要求,我厅于2014年1月经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2013年第三、四季度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第三方机构为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
请你局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110号)和《广东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粤环函〔2012〕10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开展辖区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定点企业2013年第三、四季度申请基金补贴的种类和数量情况审核工作。并请于2014年3月24日前,将市区环保局编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季度初审报告》和第三方编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第三方专业机构季度审核报告》等资料提交我厅。我厅收到上述审核资料后,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抽查,进一步核实各企业申请基金补贴种类和数量的真实性,并将情况报环保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