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4〕433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请发布《广东省
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函
省府办公厅:
《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已于2013年12月26日经省法制办审查,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厅于2014年3月17日印发。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要求,现报上,请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予以发布。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审查意见(粤府法函〔2013〕1170号)(略)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51号)(略)
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粤环〔2014〕22号)(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4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邹宇 875318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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